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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9434.html
“亮码可办”!贵阳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又上新啦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的通告 为更好满足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要,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的通知》要求,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日起全面推行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亮码可办”的定义 “亮码可办”是指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电子码”,代替原有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3项纸质证明;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获取职工个人证明,为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二、“电子码”的用途 缴存职工到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需要出具公积金证明时,可提供“电子码”作为证明使用。 三、“电子码”的获取 缴存职工登录微信或支付宝上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入“服务”页面,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可自行出具“电子码”。“电子码”有效期为24小时,被查询后立即失效。 咨询电话:0851—12345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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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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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7702.html
贵阳市住建局关于更新贵阳市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的通知
为全面保障贵阳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更好推进房地产市场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2号)、《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筑府办函〔2023〕6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对房开企业情况、背景等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筛选,现对贵阳市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进行更新,共计21家,公布如下: 中铁置业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建发房产贵阳城市公司 万科集团贵阳公司 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远洋集团 贵州金路(贵阳铁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置地(贵阳)有限公司 保利贵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龙湖地产贵阳城市公司 金茂地产贵阳公司 贵阳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锦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广大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旭辉集团贵阳公司 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永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阳谦翔置业有限公司 贵阳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弘腾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息烽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此名单在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后续将结合实际对“白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发布,该名单更新后,2022年8月12日发布的《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首期企业“白名单”的通知》自动作废。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15 1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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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7149.html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问:职工购买拆迁安置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购建房款。其中,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应当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协议)之日起至不动产权证书发证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提取,且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所需资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配偶住房消费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所购房产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贵安新区直管区外的,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件原件; 4.根据付款情况不同,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款项未付清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出现拆迁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且在拆迁协议中未明确收款账户情形的,需由拆迁单位出具收款账户情况说明); (2)款项已付清、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拆迁协议、付款收据原件; (3)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5.若线上办理:还需满足条件: (1)职工在12个月内无提取公积金记录; (2)职工未与公积金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委扣或商业贷款委扣; (3)所购房产款项已付清。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线下办理: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 来源:贵阳公积金
2023-08-11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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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6914.html
贵阳贵安出台九项举措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8月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印发《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印发《措施》,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部署要求,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促进贵阳贵安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此次共推出九条具体举措—— 降低开发成本。对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未达到配建规模或不具备配建条件的新建改建居住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并纳入土地出让金。 优化规划审批。对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内新建商住项目,其非经营性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用房、配电房等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对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外新建商住项目,其非经营性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计入非住宅部分。推进“第四代住宅”试点建设,对两层通高的阳台按20%计入容积率,三层通高的不计入容积率。对靠近轨道站点周边且在15分钟生活圈内的新建项目,可按照住宅每户0.7个车位、商业商务300平方米1个车位进行配置。 合理调整结构。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在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允许按程序申请调整性质用于住宅或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用途开发建设,促进非住宅去库存;对未出让建设用地,结合市场发展需求,优化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商住比例。 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对云岩、南明老城区(一环以内)被征收房屋,取消不高于800元/平方米的安置补贴;加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定期公布二手房市场交易价格,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提供参考依据,确保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公平合理。出台异地安置实施细则,鼓励被征收人到贵安新区异地购房安置或等价实物安置,推动“疏老城”与“建新城”有机结合。 《措施》还从支持诚信优质企业发展、提升政务服务、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加大商业贷款支持、支持避暑类地产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原文如下: 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部署要求,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促进贵阳贵安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降低开发成本 对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未达到配建规模或不具备配建条件的新建改建居住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29号)明确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并纳入土地出让金;云岩区、南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新增人口收取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对参与市区两级政府组织的“爽爽贵阳、品质生活”等系列活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先行办理预售许可证,延期一年缴纳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统筹落实教育等公建配套保障措施。按程序修订完善《贵阳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计提标准进行临时性调整,各区及开发区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675元/平方米计提,清镇市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337元/平方米计提,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执行原计提标准。对本文件试行期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按40%执行。 二、优化规划审批 对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内新建商住项目,其非经营性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用房、配电房等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对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外新建商住项目,其非经营性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计入非住宅部分。推进“第四代住宅”试点建设,对两层通高的阳台按20%计入容积率,三层通高的不计入容积率。对靠近轨道站点周边且在15分钟生活圈内的新建项目,可按照住宅每户0.7个车位、商业商务300平方米1个车位进行配置。 三、合理调整结构 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在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允许按程序申请调整性质用于住宅或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用途开发建设,促进非住宅去库存;对未出让建设用地,结合市场发展需求,优化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商住比例。 四、支持诚信优质企业发展 完善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及时更新、动态调整“白名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白名单”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属地政府、管委会精准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合理确定重点资金监管额度,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期建成交付。 五、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对云岩、南明老城区(一环以内)被征收房屋,取消不高于800元/平方米的安置补贴;加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定期公布二手房市场交易价格,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提供参考依据,确保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公平合理。出台异地安置实施细则,鼓励被征收人到贵安新区异地购房安置或等价实物安置,推动“疏老城”与“建新城”有机结合。 六、提升政务服务 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土地供应前完成综合评估事项,鼓励带方案出让,将地块规划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推行免费帮代办服务,压缩企业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取消教育部门总图会签流程。对通过招拍挂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分宗办理土地权属证明,在土地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对消防、人防、规划、质量监督等实行分段报批报审。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产生违约金的,“一项目一策”研究解决。 七、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支持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20%;缩短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 八、加大商业贷款支持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个人商业贷款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执行利率下限政策。由住建、金融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梳理项目按揭封顶未放贷等情况,逐个对接,逐个推动解决。 九、支持避暑类地产发展 经建设部门认定的避暑类地产项目,除幼儿园作为刚性建设要求外,取消中小学教育配套建设和以资代建费;不配建5%公租房(保租房);支持合理调整车位配比,具体标准按“一项目一方案”独立审核;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开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提高避暑类地产开发、交易、登记等审批服务效率。对高温排行榜的部分城市(根据中国气象预报统计)在筑购房人员,凭相关证件及购房合同,给予全市所有国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之前已出台文件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来源:贵阳市住建局
2023-08-10 1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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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4999.html
8月1日起,贵阳暂停商转公贷款预约登记和受理
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暂停商转公贷款预约登记和受理。待个贷率降至95%以下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恢复商转公贷款预约登记和受理。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持续高位运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个贷率已达99.31%,持续三个月高于95%。为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商转公贷款动态管理的通知》规定,特作出此项决定。 来源:贵阳发布
2023-08-01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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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3897.html
贵阳市开通“公积金社区服务站”实现公积金业务全域通办
一是开通服务站点“全域办”。与民生银行合作,在全市居住人口较为集中的区域开通“公积金社区服务站”,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按就近原则自主选择网点办理,实现公积金业务全域通办。目前,已开通公积金社区服务站15个。 二是延伸服务时间“全周办”。聚焦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难题,将服务时间延长至周六、周日,实现周一到周日9:00至17:00全周正常对外开展服务,确保公积金业务办理“无空档”。自7月17日公积金社区服务站开通以来,首个周末服务公积金业务办理20人次。 三是集成服务事项“一站办”。依托民生银行营业部或支行开设“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进驻并集成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服务事项,提供公积金业务办理、政策咨询、线上业务办理辅导等“一站式”服务。目前,已有28项公积金服务事项进驻银行网点。 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网
2023-07-26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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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3532.html
重磅!贵阳公积金业务可全域通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2023年7月24日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全域通办”服务。 全域通办定义 全域通办是指缴存单位和职工过去需按照属地原则在属地服务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转变为按照就近原则自主选择最方便的服务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模式。 服务事项 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查询等公积金全业务事项。 服务方式 (一)线下通办模式。缴存单位和职工可在贵阳贵安14个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再受地域办理的限制。 (二)线上通办模式。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在线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咨询电话 0851-12345 服务网点 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负一层 电话:0851-87987448 二、云岩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云岩区北京东路未来方舟F4组团6、7栋 电话:0851-85921801 三、观山湖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与七号路交叉路口 电话:0851-85103097 四、南明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南明区青云路285号金龙滨河湾壹号 电话:0851-85555413 五、白云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白云区白金大道中段东侧云城尚品C组团瑞福花园(1、3)栋1-4层 电话:0851-84612718 六、乌当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乌当区高新北路2号智慧云锦孵化基地B6栋 电话:0851-86462378 七、花溪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两夹坡大数据产业园3号楼 电话:0851-83626608 八、清镇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地址:清镇市清洲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 电话:0851-82528535 九、开阳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开阳县麒龙广场 电话:0851-88511804 十、息烽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虎城大道北段7号鸿森龙城负二楼 电话:0851-87723767 十一、修文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修文县龙场街道龙场驿南路6号 电话:0851-82372776 十二、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地址: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市民中心大楼一层(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交叉口南300米,贵安市民中心公交站旁) 电话:0851-88126028 十三、经开区服务网点 地址:经开区浦江路阳光嘉园1楼 电话:0851-83835150 十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观山湖区金朱东路金融城11号楼三层 电话:0851-86851911 来源:贵阳公积金
2023-07-24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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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2524.html
租住商品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问:租住商品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职工租住商品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租。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 办理渠道及申请材料 1.线上办理 (1)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申请材料:仅多子女家庭的需要提供资料,即是多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2.柜面办理 (1)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 (2)申请材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多子女家庭的,需提供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职工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进行委托授权的,无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提取额度及频次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160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5920元。符合提取条件的每隔12个月办理一次(对年对月不对日)。 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 多子女家庭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其中,有离异婚史的,按抚养权核定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数量。 注:中心查询结果与本人承诺不相符的,职工可自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办理。 来源:贵阳公积金
2023-07-18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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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2265.html
贵阳市住建局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监测项目建设情况调度会
为确保贵阳市2023年重点监测项目有序推进,7月13日上午,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红卫主持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监测项目建设情况调度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投相关负责人,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租赁处、城建处、市征收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国开行贵州分行、农发行贵州分行、建设银行贵州分行、贵州银行相关负责人,相关项目单位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根据《省重大项目关于印发2023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重点监测项目清单的通知》,重点围绕贵阳市2023年13个重点监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就项目当前的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内容进行详细汇报。 在听取相关项目推进情况后,市住建局副局长赖正林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部署。一是各区(市、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全市“十四五”期间建设1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是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的重要民生实事,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二是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要更加积极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为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帮助。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建设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完善项目建设手续,同时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各项目按进度建成交付投用,为贵阳“强省会”行动提供足量的住房保障。 李红卫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紧盯任务目标。对照2023年的任务目标,倒排工期,抓实落实,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二是严守安全底线。安全问题重于天,在抓项目进度的同时,也要把安全常挂心上,要加大隐患排查,制定超前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做好项目谋划。在项目策划过程中,要认真分析项目的需求,融资渠道,资金来源,深入研判项目的可实施性;项目营运过程中要结合入住人群需求做好租住服务,提高租住品质,切实满足租住人群差异化的生活需求。四是扩宽筹集渠道。下一步重点发展产业园区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产业发展做好支撑,切实解决产业工人过渡性住房问题。以保障性住房小切口,解决人才留筑大问题。 来源: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07-17 1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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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1721.html
总投资16.6亿元!贵阳市又一重点建设项目开工
7月10日,由贵阳市交通运营集团代建的贵阳市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举行开工仪式。 据悉,贵阳市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位于观山湖区朱昌镇麦乃村金湖路西侧,包含贵阳市公共卫生应急设施工程、贵阳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工程及机构能力建设与提升工程,总投资16.6亿元,项目总用地13.6万平米,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10.7万方,地上7.5万平米,地下3.2万平米,配套500床住院+800床标准门诊医技功能;远期达到800床住院+800床标准门诊,是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重点工程,担负着推进贵阳市“中西医并重、平疫结合”、中医药现代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西医结合研究探索、国际卫生交流发展的重任。 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等前期手续9项。一期地块内土地征收工作已全部完成。设计勘察部分,基坑土石方施工图审查已全部完成,地勘报告也已通过设质站审查。项目后续工作持续推进中。 “中建科技将配置最优的施工技术力量和组织资源要素,充分发挥中建科技全产业链一体化建造优势,立足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准,以绿色建造方式,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中建科技贵州分公司总经理王文彦说。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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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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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101072.html
最新调整!事关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
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筑公积金管委字〔2023〕3号)有关规定,现将贵阳市、贵安新区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最低均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高于12%,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二、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 (一)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 (二)根据《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公布的2022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 三、各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2023-2024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7日
2023-07-10 1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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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贵阳市白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白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人民政府所报的白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 二、贵阳市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白云区要严格按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要加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不在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的,应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重新编制方案并按程序报批。要及时做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2023-06-20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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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切实做好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为稳步推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稳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市场需求大,安全责任重。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是助推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通知强调,因“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尚不具备运行条件,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依托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 先 行开展。各市 (州)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登录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相关审核管理工作;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培训实施单位,可登录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相关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可登录培训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培训实施单位并查询培训班次进行报名。 此外,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培训,谁负责”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分类指导和属地管理。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 指导,各市 (州)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各市 (州)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荐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实施单位程中,应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对多次推荐不符合条件培训实施单位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暂缓接收该地推荐的复核材料。同时,各市 (州) 应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测试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实施单位要加强师资力量,完善培训课程,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统一的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规范开展培训测试,自觉接受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保证培训质量。 其他事宜仍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黔建人字〔2022〕 48 号) 和《关于做好 2022 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执行。 来源:贵州建设
2023-06-14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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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095023.html
最新!贵阳“商转公”贷款热点问题解答
01 问: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答:“商转公”贷款是指贵阳贵安缴存职工在符合公积金贷款前提下,将本人尚未结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02 问:为什么要开展“商转公”贷款? 答:“商转公”贷款主要是让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购房贷款时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能够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03 问:为什么“商转公”贷款排队时间长、放款速度慢? 答:按照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要求,公积金主要用于保障职工提取和刚性住房需求的贷款。目前,公积金90%用于保障职工提取,10%用于职工贷款。10%的贷款中90%用于解决职工刚性住房需求,剩余份额用于解决“商转公”贷款需求。近两年来,由于加大了提取使用的力度,结余资金无法及时满足不断增长的“商转公”贷款需求,因此出现“商转公”贷款排队时间长、放款速度慢的情况。 04 问:“商转公”贷款是否有规模控制? 答:《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高于95%时,可启动流动性三级响应机制,对‘商转公’贷款进行规模控制”。目前,因我市公积金存贷比高于95%,市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进行了规模控制。待存贷比下降后,会适时取消规模控制。 05 问:如何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贷款申请人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可向原商业贷款银行进行“商转公”申请登记,原商业贷款银行根据中心安排进行登记并按照登记的时间顺序通知申请人到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办理“商转公”贷款。 06 问:如何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登记? 答: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商业贷款银行现场登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原商业贷款银行对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核,通过后登记并报市公积金中心。 07 问:登记“商转公”贷款申请信息是否视为市公积金中心受理了贷款申请? 答:不是。登记“商转公”贷款申请信息是一种排队轮候措施。正式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是原商业贷款银行按登记时间顺序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正式为申请人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人的“商转公”贷款资格条件,以市公积金中心收件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08 问:如何查询“商转公”贷款排队情况? 答:申请人可向申请登记的委托银行查询“商转公”贷款排队情况。 09 问:市公积金中心是否对“商转公”贷款排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答:是。市公积金中心每日汇总各委托银行“商转公”贷款登记排队信息,健全信息台账,动态跟踪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各委托银行登记排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 问: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贵阳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 来源:贵阳公积金
2023-06-13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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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从事业务时应佩戴执业信息卡!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8月1日起,贵阳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时,应佩戴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执业信息卡,各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将执卡上岗列入常态化巡查内容。 《通知》从强化行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实名制管理;加大行业监督,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等三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凡在贵阳市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机构,在注册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应按照规定到注册地区(市、县)住建部门进行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时,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本机构所有从业人员信息。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巡查管理力度,并建立机构台账。 凡在贵阳市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主动为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申请办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执业信息卡”。信息卡由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统一制作发放,一人一卡,编号统一,执业信息卡应涵盖从业人员图像信息、姓名、执业机构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日期等内容,同时信息卡加载微信二维码,具备人员信息验证功能,可在线查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行业惩戒记录及执业机构等信息。从业人员提供居间代理、租赁住房收储、客户接待、业务咨询、小区带看和合同签约备案等服务时,应主动出示信息卡,实行亮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已实名登记的从业人员方可进行房源发布、获取网签权限。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备案时,持有房地产经纪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通知》指出,属地住建部门应强化案件执法移交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企业和个人狠抓问题整改,限期未改的依法移交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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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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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093156.html
“贵阳公积金”APP上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流程超简单!
http://img2018.fccs.com.cn/news/content2017/2023-06/09/1686297513964.png
2023-06-09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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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y.fccs.com/news/9092276.html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网络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行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活动 (一)强化经纪机构备案管理 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机构,在注册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应按照规定到注册地区(市、县)住建部门进行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时,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本机构所有从业人员信息。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巡查管理力度,并建立机构台账。 (二)规范商品房代理销售行为 强化对商品房代理销售行为和代理销售现场的监管。凡我市辖区商品房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机构签订销售委托书。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备案时,持有房地产经纪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四)实行中介服务明码标价制度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二、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实名制管理 (一)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加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服务功能及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房地产经纪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和争议处理规则,组织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 凡在我市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主动为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申请办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执业信息卡”。 信息卡由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统一制作发放,一人一卡,编号统一,执业信息卡应涵盖从业人员图像信息、姓名、执业机构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日期等内容,同时信息卡加载微信二维码,具备人员信息验证功能,可在线查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行业惩戒记录及执业机构等信息。从业人员提供居间代理、租赁住房收储、客户接待、业务咨询、小区带看和合同签约备案等服务时,应主动出示信息卡,实行亮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已实名登记的从业人员方可进行房源发布、获取网签权限。 自2023年8月1日起,本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时,应佩戴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执业信息卡,各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将执卡上岗列入常态化巡查内容。 (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和措施 支持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业惩戒制度和诚信“黑名单”,完善行业“风险提示”机制,定期公布风险企业及个人名单。 三、加大行业监督,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 (一)强化行业监管力度 建立市、区上下联动,同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力度,畅通群众投诉受理渠道,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主体、从业人员,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二)强化行业巡查力度 市、区(县、市)住建部门要不断强化行业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充分利用好“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主动曝光违规企业和个人,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 (三)强化案件执法移交力度 属地住建部门应强化案件执法移交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企业和个人狠抓问题整改,限期未改的依法移交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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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8 17:06:00